規則辦法
書庫義工管理要點
- 資料來源: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
- 日期:2023/08/01
93.02.15 訂定
94.01.21 修定
94.06.21 修定
102.12.09 修定
一、新(舊)義工遴選程序
(一)本館於學期初、及視實際需要不定期公開招募。
(二)招募對象:本校學生,無不良嗜好,並具負責任特質、服務熱忱者。
(三)甄選過程
1.初選:由各義工督導人共同參與,經資格審查認定合格者通知訓練。
2.訓練:由各義工督導人共同參與暨辦理職前教育訓練講習。
3.合格:全程參與義工教育訓練後,成為正式義工。
(四)義工遞捕:由各義工督導人就情況所需及所負責部份辦理初選、訓練等,以補缺額之不足。
二、義工服務值勤
(一)書架整理義工服務時間需依據報名時所填時間前往服務,並至一樓流通櫃檯借用義工識別證且佩帶值勤,服務值勤後並歸還,以作為服務次數計算之依據。
(二)書架整理義工前往服務時間,如未在督導人員正常上班時間內,每月至少至督導人員櫃檯報到一次。
(三)書架整理義工服務,每星期至少服務4次,每次半小時以上為原則,一學期內累計兩星期未達服務基本次數者,或連續兩週考核結果都為『D』者,立即取消義工資格。
(四)每學期書架整理義工須做擦塵處理,期初及期末至少各一次,全學年至少四次。
(五)書架整理義工每學期執行書架擦塵處理,需至五、六、七樓廁所,拿取水桶及抹布,該學期未達基本次數者,予於取消義工資格。
(六)上架義工每星期至少服務2次,每次1小時以上為原則;或每星期至少服務1次,每次2小時以上為原則,一學期內累計兩星期未達服務基本次數者或上架不實,將立即取消義工資格。
三、考核
(一)以義工之出勤率、值勤情形(書架整理、上架情況、是否配帶識別證)列為個人獎懲參考。
(二)考核由本館各義工負責人進行考核,書架整理義工考核以服務次數(量的評量)與管理人員平時考核(質的評量)雙重評量為依據;平時考核每週不定期至少2-3次,考核等級由A(非常整齊)、B(整齊)、C(有點亂)、D(非常亂)四級區分,並確實考核。
四、獎勵及福利
(一)獎勵方式:
1.由本館頒發獎狀或紀念品公開表揚。
2.由本館呈報學生事務處敘獎。
(二)得與本校教職員工享有借閱相同冊數書籍(不含期刊、雜誌)。
五、本規則提經館務會議通過,陳請館長核定後,實施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