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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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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則辦法

電子書閱讀器借用及管理要點

  • 資料來源: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
  • 日期:2023/08/01

100.01.05    99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

一、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提供電子書資源服務,以支援全校師生教學研究之需,特設置「電子書閱讀區」(以下簡稱本區)電子書閱讀器借用及管理規則,並訂定本規則。

二、 本區電子書閱讀器(以下簡稱閱讀器)係以收藏電子書籍為主之電子器材,包含書籍影像、聲音或多媒體。

三、 本區閱讀器限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使用。

四、 如需借出閱讀器時,讀者需憑證親自辦理借閱手續,不得代借或轉借他人使用。

五、 借出數量及期限如下:

(一)教職員工以1台為限,借期1週。
(二)學生以1台為限,借期1週。

六、 外借之閱讀器可辦理預約,不可續借。

七、 閱讀器借出後應如期歸還,未歸還者,終止一切借閱權利,每逾期1日收取新台幣50元之逾期處理費,逾期處理費未繳清前不予辦理離校或離職手續。

八、 閱讀器借出後如有遺失或損壞者,借閱者需自行購買相同器材賠償,否則應以閱讀器原價的2倍賠償。

九、 借出之閱讀器需妥善愛惜使用,借出前先檢查機器設備有無損壞,若有故障損壞應立即告知館員處理。

十、 閱讀器所儲存的內容皆是合法採購之電子資源,借出後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凡是非法下載、安裝、竊取或任意刪除導致資料遺失及其他不當行為而產生之法律糾紛,借用人需負賠償或其刑責。

十一、 本規則提經圖書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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