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圖書,均應購買與原書相同之新書或該書之最新版本賠償,絕版圖書按該書定價5倍賠償或檢附絕版書相關證明,方能賠償由本館認可之圖書賠償;遺失圖書未向本館辦理報失前,如有逾期,仍須繳納逾期處理費,自申報遺失日起國內出版品30日、國外出版品90日內,未如期自行購買賠償者,亦須繳納逾期處理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