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者常問問題
把別人的錄音寫成文字是否為新的著作?
- 資料來源: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
- 日期:2020/12/05
筆錄是著作權法所定重製之行為,他人的錄音內容,如果是語文著作或音樂著作時,純將他人之錄音寫成文字僅係一重製行為,無法成立獨立之著作。如在筆錄同時,另加以改作,則可成為新的衍生著作,依著作權法規定,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,因此可受著作權法保護;而原錄音之語文或音樂著作之著作權不受影響,要注意的是重製或改作都是原錄音的著作著作權人專有的權利,如果未事先徵得同意,而予重製或改作,將會侵害原著作的著作權。